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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假的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史小明编辑  时间:2016-04-26

  什么是结婚?结婚要履行什么样的手续?

  “结婚”十载,妻子发现结婚证是买的假证,法院认定双方不是合法夫妻关系

  原告:李某,女,住沈阳市某区。

  被告:张某,男,住沈阳市某区。

  原告李某与张某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还比较好,后来随着孩子的出生,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有时候被告会对原告拳脚相加。双方之间的感情出现恶化趋势。2005年10月,李某与张某因为孩子教育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张某打了李某,2005年11月,经过再三考虑,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李某在诉状中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双方性格方面差异明显,在许多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并由此经常发生争吵,被告还经常动手打原告,现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被告辩称:双方感情尚可,不同意离婚。

  审理结果: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的结婚证是伪造的,经仔细询问调查得知:当初双方均在外地打工,双方委托家人为其办理结婚证,但是家人为了图省事却从假证商贩那里购买了两份假结婚证。

  法院认为:双方的结婚证是购买的假证件,并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部门也没有双方婚姻关系的备案,因此法院认为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之间只是同居关系。

  2006年2月,法院依法判决:

  一、 解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

  二、 子女抚养。(略)

  三、 财产分割。(略)

  案件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

  本案值得注意的是双方虽然已经共同生活了十多年,双方已经生儿育女,并且对外也一直以夫妻名义行事,但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本案双方从1998年开始共同生活,不满足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1994年2月1日的时间条件。因此双方之间不是事实婚姻关系。现在双方均不同意补办结婚证,那法院只能依法解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原则分割;子女问题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持有效证件,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目前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发现双方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即颁发给结婚双方结婚登记证的过程。

  有的女性和自己的丈夫生儿育女很多年,丈夫有了外遇,却发现自己和丈夫没有合法的结婚手续。

  结婚登记证一人一本,可以各自保存。离婚时,必须向法院提交结婚证,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结婚证是一张纸吗?不是,结婚证的领取过程,可以充分暴露对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对方可以对你谎称自己没有结婚,但是要骗过婚姻登记机关是非常难的,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需要男方出示很多证明,证明自己没有配偶,没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年龄。如果为了结婚伪造证明,就会触犯刑律,男方要冒着坐牢的危险和你进行这种游戏。只要你遵守常规的领取结婚登记证的过程,就一定会在领取结婚登记的过程中看到对方的婚姻状况,不至于出现被骗当小三的情况。

  案例:女护士“婚”后数月发现被骗丈夫结婚证都是假

  http://www.jiaodong.net 2009-04-10 08:41:05 东南快报  女护士“婚”后4个月意外得知

  丈夫是假的结婚证也是假的

  4月9日,唐莉专程从老家河南洛阳赶到福州,为了一本结婚证、一段感情和一笔钱。

  去年下半年,唐莉爱上了一名福州男子,两人同居了大半年,花的大多数都是唐莉打工的积蓄,还托关系领到了“结婚证”。

  快半年过去,这段感情风云突变。小莉竟突然发现结婚证是假的、丈夫也是假的、自己的数万积蓄也被这段“幸福”花光。

  相处1个月

  拿着假证回老家拍婚纱照

  结婚证的男主人叫张平,今年35岁,是福州柳桥人。证件上,贴着两人的照片,旁边盖上了“福州市民政局”的大印。证件是唐莉和张平相处一个多月后“托关系”领的。

  时间回到2008年8月,那时候的唐莉在福州打工快一年半了。

  唐莉是河南洛阳人,2007年到福州之后,一直诊所当护士,每个月能拿两千多的工资。一年半下来,唐莉省吃俭用地攒下了近3万块钱。

  就在这时候,张平出现了,他是到诊所里看病的。

  一来二去,张平喜欢上了这个俏护士。

  接下来的一个月,张平每天都殷勤的追着唐莉。每天晚上都在诊所门口等着唐莉下班;一到放假就约她出去看电影、逛街……

  一天晚上,张平向唐莉表白了。

  那时候的唐莉已经30岁了,在诊所的工作又很顺利,想着早晚都是要在福州稳定下来的,这个男人有工作、又对自己这么好,稍加思考就答应了张平的“恋爱请求”。

  恋爱初期这段时间,两人如胶似漆,在塔头租了个房子,过起了二人世界。

  这期间,唐莉从未过问起张平的家庭情况,张平只是说自己的家里正在拆迁,几年后新房子就可以到手了。

  同年10月,唐莉觉得在福州无亲无故,受方言困扰想辞职回老家找过一份工作。

  张平答应了和唐莉一起回去,并且还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本结婚证。他对唐莉说,他的叔叔在民政局上班,“托关系”办一本结婚证很容易。

  带着证件,两人一起回到了唐莉的老家河南洛阳。

  唐莉的家人都对张平很满意,在家人的支持下,两人在洛阳拍了一套婚纱照。

  欠条打了数万

  恋爱后女方积蓄被花光

  张平原来在福州某百货上班,然后又跳槽到了一家公司当司机。但和唐莉在一起之后,他就没有上班了,一直和唐莉说,他辞职是打算和唐莉一起去做生意。

  两人在一起的花销:房租、日常开支、买衣服的钱等等基本都由唐莉支付。甚至两人一同回洛阳,拍婚纱照、在洛阳的伙食、也都是花的唐莉的积蓄。几个月下来,唐莉的3万元积蓄已所剩无几。

  这期间,张平的母亲也向唐莉伸手借过钱。

  一天,张平提出要带唐莉见自己的母亲,在一个公园的门口,张平的母亲告诉唐莉,说有个亲戚出了点事,急需用钱。

  唐莉看到老人家都开口借钱了,又想日后还是要生活在一起,就答应借给张平的母亲5000元,并打了张借条。

  这样的欠条还有一张,金额是2万元。按张平的说法,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开玩笑说以后谁离开了对方,就支付给对方2万元精神损失费。

  唐莉说,现在她已经山穷水尽了。

  幸福了5个月

  才知道对方孩子都8岁了

  去年11月,两人回到福州。

  张平对唐莉说,他要去做生意,让唐莉不要上班了。

  没有了经济来源,唐莉只能开口向姐妹借钱,甚至还像张平的母亲要过钱,但都一拖再拖。

  2009年1月,张平的一个朋友到家里吃饭。

  酒过三巡,这位朋友说了实话。“小莉,我和你说,我是看你比较实在,不忍心再骗你。不要再和张平交往下去了,你们不会有结果的。他已经有家庭了。”

  两个人在一起了4个月,张平居然瞒着自己还有一个家庭?在唐莉再三逼问之下,张平承认已经有老婆了,而且孩子都已经8岁了。

  此时张平又改了口,对唐莉说,他和妻子早已没有感情,从开始追她的时候两人就已经在闹离婚。

  为了安抚唐莉,张平又和唐莉一起回了洛阳,他说离开福州回去做点小生意,过自己的生活。

  安顿好唐莉,张平又回到了福州,对唐莉说自己在做生意,会汇钱给她的,让她在家呆着就可以了。

  但2个月过去,唐莉并没有收到一分钱,无奈之下,她只有来到福州,她说只想讨回原有的积蓄。

  赔偿5万

  伤心女子要离开福州

  唐莉拿着结婚证来到了民政局,查验之下证实确实是假的,随后拿不定主意的她找到了妇联。

  妇联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张平。

  反复协商之后,张平同意赔偿5万元给唐莉。

  说到办假证,张平后悔不迭,“当时是一时糊涂,她一直说要证,我就找人办了张假的讨她开心。”

  张平说,他当初并不是冲着钱去的。“当初正在和我老婆闹离婚,确实很爱她。你可以问她,我一直都对她很好。花她的钱,只是因为当时我家正在拆迁,确实拿不出什么钱。”

  经历了这段“婚姻”,唐莉最后表示,他们两人已经没可能在一起了,拿到钱之后,她就离开福州这片伤心地。(文中人物皆用化名)本报记者袁健实习生杨国妮

  婚后发现他以前结过婚怎么办

  2008-01-17 11:49:44 来源: 网易女人 网友评论 36 条 进入论坛

  我一个清清白白女儿身,就这么糊糊涂涂成了“二婚头”?

  本文由《中国妇女》杂志授权网易女人频道(http://lady.163.com/)独家发布,未经授权转载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问题】

  我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某大型物流企业工作。我的部门经理余某是一复转军人,风度翩翩一表人才,说话办事又不卑不亢极有分寸,我几乎是第一眼就看中了他。之后的事情就不必说了,我们很快就进入了热恋期,而且很快就领取了结婚证。谁知好景不长,我就发现自己上当了——余某以前结过婚,他的前妻因喉癌去世,为了给其前妻看病,余某借了4万多元的债务尚未还清;他还有一个不到3岁的儿子,在贵州老家由祖母照看着。结过婚,有债务,这两件事情本身或许可以原谅,我不能原谅的是他说假话欺骗我。彼此相互忠实,这是婚姻的基础。没有了这个基础,还如何在一起生活?我是下定决心要与他分手了。但是我一个清清白白女儿身,就这么糊糊涂涂成了“二婚头”?我不甘心,我不想落个“离婚”之名,而想以“解除同居关系”来了断此事,不知能否行得通?

  3、离婚如何保护财产?

  柳卉曾经有一段幸福的婚姻:丈夫、儿子,有车有房,一家三口吃穿不愁,其乐融融。这样的日子一直维持了15年,15年后,由于丈夫有了婚外情,幸福的日子从此戛然而止。

  阵痛之后,柳卉决定离婚。为此,她不惜请私家侦探来取得丈夫婚外情的证据。可是,正当她胜算在握的时候,突然惊奇地发现,丈夫把至少200万元的婚前财产转移了。她该怎么办,她能取回本应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吗?

  偶然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

  柳卉和丈夫汪强既是同乡又是大学同学。两人结婚10年,一家人其乐融融。

  这时候,他们的家庭似乎很美满:汪强已经升至该地产公司的老总,柳卉也当上了证券公司的部门主任,儿子在念小学四年级了,他们在福田区政府附近买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高尚住宅,有两部汽车。

  然而,痛苦总是在不经意中来到。2002年4月的一天,柳卉到地王大厦附近去办点事,在一家酒店的门口,突然发现了丈夫的小汽车。“奇怪,这时候他在这里干什么呢?”好奇心让柳卉想进去探个究竟,她装着“找汪先生”在前台查到了丈夫开的房号,当她敲开酒店的房门时,眼前出现的一幕让她惊呆了:神色慌张的丈夫开门看到她站在门口,满脸的惊讶,而里面,还有一个忐忑不安的年轻女人。那时候,柳卉觉得自己的心就像被剜了一刀,疼痛不已。她不敢相信,这就是自己一直信任的丈夫!

  没有像其他女人一样当场大闹,柳卉强忍着泪水离开了。晚上,满脸愧疚的汪强回到家时,柳卉还强作笑颜,和儿子丈夫一起吃了晚饭。等儿子睡觉之后,柳卉才把汪强拉进房间,愤怒地质问他为什么这样做。汪强狠狠地抽了自己两巴掌,称自己是一时糊涂,而且这是第一次,请求柳卉原谅。想着儿子,想着这个幸福的家庭来之不易,柳卉这次原谅了丈夫。

  房间里有可疑卫生巾

  两人的感情日渐冷淡,汪强经常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曾经温馨的家从此开始破碎。

  这件事情很快过去了,刻意注意丈夫行踪的柳卉,没有再发现其他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既然丈夫已经改过,柳卉也就没有再追究。日子又归于平静。

  此后不久,他们又在华侨城购置了一套房产。本来是用于投资打算的,由于丈夫上班地方比较近,简单装修后,丈夫有时候会在那里休息。2003年5月,柳卉路过这里就顺便到房子里看了看。这一看不要紧,居然在房子的垃圾桶里发现一片带血的卫生巾。柳卉一下子懵了,凭女人的直觉,她知道丈夫又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

  但是这一次,面对柳卉的质问,汪强却一口否认。这一次,柳卉没有原谅他,两人大吵了一架,柳卉甚至把屋子里的东西都砸得一团糟。从此,两人的感情日渐冷淡,汪强经常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曾经温馨的家从此开始破碎。

  面对丈夫的变心,柳卉想到了离婚。可是想到小孩,她的这一念头又打消了。就这样,这种基本上名存实亡的婚姻又维持了一年。

  请私家侦探查婚外情证据

  她想到请私家侦探。结果终于查到了,他的确养了一个情人。

  令柳卉没想到的是,2004年6月,汪强首先提出了离婚,理由是两人感情不和。面对柳卉的质问,汪强始终不承认婚外情的事实。

  这时候,柳卉开始想到跟踪。可是汪强已经很警觉,很多次,柳卉跟踪到南油立交附近,都被已经发觉的汪强甩掉了。虽然跟踪失败,但是柳卉已经初步感觉出来了:丈夫的确养了情人,而且应该是在后海或蛇口一带。

  柳卉又想到请私家侦探。第一次,她在一人行天桥上看到一私家侦探电话号码,就打过去联系。可是交了2000元押金后,那“侦探”就消失了。柳卉没有气馁,通过朋友的牵线,她又请了一个私家侦探。经过两个多月的跟踪,终于查到了,汪强的确养了一个情人,地点就在蛇口四海公园附近的一个小区。而且,让她吃惊的是,通过私家侦探拍回来的照片,汪强和那个女人居然已经有了一个一岁左右的小孩。

  铁证面前,

  丈夫开始转移财产

  多次和丈夫沟通未果之后,她走上法庭。

  证据在手上,柳卉开始同丈夫协商离婚的事:各自的小汽车归各自所有,柳卉拥有现在居住的房子,汪强拥有华侨城的房子。这些双方都没有异议。可是,让柳卉吃惊的是,本来还有100多万元的股票和数十万元的存款,汪强居然矢口否认。

  通过朋友得知,汪强的股票已经转在了他二哥的名下,存款也已经取走转移。而且,年薪基本工资都有20多万元、实际收入至少四五十万元的汪强,却让公司开了一张月薪6000元的证明。

  多次和丈夫沟通未果之后,柳卉找来律师,准备上法院,她要用法律来取回本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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