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改革开放,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是个好东西,什么都能拿来卖,什么都能买得来,能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带来商品种类和科学技术的极大发展。在资本主义市场体系里,金钱就是王者,拥有金钱就拥有了权力和自由。过去神圣的王权和神权,都被更加体现公平的金权所代替。金权的统治比王权更加严密,在王权传统里所谓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在金权面前是不存在的,“金钱一旦作响,坏话随之戛然而止”。谁敢胡乱说话,保证让他饿死在市场经济的魔爪之下,马克思的一生就是这一现实的生动写照。有了钱,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就可以横冲直撞。没有钱,在市场里只能等待饿死。在市场经济里,要发财的第一要务,就是要会说话。不会说话的人,是要面临被饿死、被打死、被冤死,不管怎样都得死的巨大风险的。
在中国,如果不是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凝聚了穷人的力量,打垮了代表财团势力的蒋介石国民党,打服了财团势力的顶尖高手美国军队。我国的市场经济早从民国起就神圣不可侵犯了。那样的话,我国现在的所有救济穷人的手段,会被骂成是保护落后,阻碍社会进步的妇人之仁。国家政权执政团体里的所有人,都会被骂成是一帮小偷替大家管钱的骗子集团。“政府不创造任何价值”这种狗屁一样的理论竟然在西方的所谓政治精英中成了口头禅。政府对社会各方面的有效管理,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每个人的基本安全。竟然没有创造任何价值?这种狗屁理论代表了谁的利益?它绝对代表了财团势力、金权所有者的利益,绝不代表政治精英的利益。
真正的西方政治精英用自黑的方式保证社会的平稳运转,我对他们真是无可奈何地又觉得可气又觉得可怜。可气的是他们是资本的走狗,在整套保证资本利益的制度强制下,为资本冲锋陷阵。可怜的是他们竟然意识不到,走狗当得好,不但没有功德上不了天堂,还要入火狱。和耶稣相比他们没有耶稣的高尚,不能达到耶稣主张的坦然受死的境界,当然是上不了天堂的。用自黑的方式维持社会运转的功绩,相比于为资本当走狗伤害普通大众的罪恶,微不足道。因为他们没有带给更多的普通大众幸福,他们的自黑和努力造成了本国人民的安居乐业,同时也造成了资本在全世界嚣张跋扈的局面,他们还洋洋自得觉得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对整个世界有优越性?他们对资本的助推造成整个世界大多数人口的贫穷困境,对整个世界的真理和正义有什么帮助吗?他们的功德在哪里?
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代表正义的天然人群是有钱的人(比如《肖申克的救赎》里,从监狱出逃的正义银行家)。没钱绝对没有正义。只要有钱,骂谁不代表正义?骂总统代表正义,骂科学家代表正义,骂警察代表正义。政府官员在资本面前,不过是个打工仔。政府在资本面前能代表正义吗?那是绝不可能的。你拿了我的钱了,你能代表正义?你敢代表正义,我就没收你的钱。很多中国专家希望中国体制照搬西方。照搬啥?你们是没被骂够吗?准备迎接西方财团把你们好好骂几辈子?
市场经济带来了我国的经济繁荣,功不可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也带来了很多弊端,比如说我们现在经常提到的腐败问题,又比如金权控制社会活动方方面面的恶果。这是个世界性的问题,不是我国所独有的。
有些人的头脑很灵活,说既然搞市场经济了,我这个东西能不能拿来卖,换点钱花呢?比如知识、技术、文化、艺术、信息、秘密、佛法、道术、女性服务、男性劳务、赞美、诽谤、道德概念、是非概念、善恶概念等等,这都可以拿来卖一卖。虽然不好计价,不好衡量,但是总比没的卖强吧?没的卖没钱花,古代还有荒地可以种,现在没得卖,只能等死了。这个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于是我们看到很多人,把不该拿到市场上去卖的东西,也拿到市场上去卖了。
有的人把天国拿来卖,比如犹太人的祭司。他们说,不在上帝的祭坛上交钱的人,不能上天国;祷告,上帝也不听。还有卖的更奇葩的,有人竟然把转生拿来卖,前一段时间出现了,交多少钱,让你转生到哪里的买卖。
这是明着卖的,明码标价,童叟无欺。还有暗着卖的,比如杀手、毒品贩子的交易;又比如,有人把行政审批权力拿到市场上去卖;有人把司法判决权拿到市场上去卖。明着卖当然不可以,可以暗着卖,在熟人圈里卖。还有强买强卖的,比如各种黑社会集团。
还有一种最高级的买卖,是半明半暗的买卖,比如空盆来蛇的王林。人家飞黄腾达、左右逢源,你说人家卖的是什么?懂行的说人家卖的是一种妖术;不懂行的人,说人家卖的是一种心理安慰。卖心理安慰当然是合法的,卖妖术当然是非法的。但实际上,人家的手法比这个更高级。人家表面上卖的是一种妖术,实际上人家卖的是你们都想不到的高级玩意儿。
要说市场经济,最伟大的人是谁?是推销员。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说一个伟大的推销员,竟然把一个猫(上网的猫)卖给了一个没有电脑的人,多么伟大的推销员啊!我就是一个蹩脚的推销员,且不说我推销大道的过程中,几乎寸步难行。就说人生过去的四十年吧,除了读书,我几乎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推销本领。
在过去的人生岁月中,我有沉重的危机意识。曾经有一段时间,最担心的是自己会不会下地狱的问题。经过十多年的不懈探索,我已经完全解决了这个问题。现在我已经把这个问题推给了天上的神佛,他们需要经常考虑,自己这样做,会不会下地狱的问提。危机意识,带给我自己沉重的负担,探索过程是艰辛的,很多次面临生命危险。但回首往事,我认为我的付出是值得的。
如果换一个人面临危机,面临下地狱的危险,他会怎么做呢?我发现很多人有很多巧妙的办法。第一个办法,就是中国人常用的好办法。中国人讲究好彩头,就是不要去想下地狱的事情,要多想好事情,比如升官发财上天堂,天天想天天讲,好事必定成真。如果你基本上不说下地狱,不想下地狱,那就永远不会有下地狱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这叫心想事成。
还有的人做了一些让自己良心不安的事情,怎么都摆脱不了下地狱的思想魔咒怎么办呢?中国人还有第二个好办法,比如说找各种寺庙去问如何避免下地狱?如何能直接上天堂?永远不下地狱?有的和尚、道士告诉他,庙里捐钱就能不下地狱。然后人家只需要捐一点钱,就可以心安理得地避免下地狱了。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好处,想要什么都有。想不下地狱?简单,做个法事,替你向神佛告白一下,让神佛爱上你,你不就不用下地狱了?这种交换真的是简单有效,又极具价值。可以说是心灵安慰的顶尖药品。
当我解决了自己下不下地狱的问题,回头再看王林,我才发现人家真是高人。人家卖的,不是心理安慰,也不是妖术。人家卖的是下地狱的门票,人家是让别人替自己下地狱。这个办法如此巧妙,既能给自己下地狱找几十个替身,又能解决别人的钱财幸福等请求,落一个乐善好施、法力无边的美名。人家真不愧为最伟大的推销员,这样阴毒的买卖竟然能做得风生水起。望风而来,抢着与人家交易的,挤破了头,打破了头。过去说,地狱门前僧道多,这个问题,现在已经不是问题了,有那么多人抢着交易,要替人家下地狱,能轮到僧道吗?人家毕竟是神佛的近侍,论关系,比一般人近多了。
拿王林来说,官员找他,送他钱,他为官员改命或者对抗反腐败行动。到阎王那里追究起来,这是谁的主谋?稍微有些理智的人都知道这个王林是主谋,因为主意都是他出的,方法只有他会做,最该下地狱的是他。但是,王林背后有神佛支持,所以,一定是这些官员被当成主谋,替王林去下地狱。理由太好找了,市场经济嘛,有钱人就是爷爷,对社会有绝对的控制力,连总统、政府、司法、立法都被控制,我一个小修炼人能得罪得起吗?得罪了有钱人,我还活不活了?我也不是耶稣的信徒,我也不修耶稣的自己死了再重生的道法。更何况我修的是善良,人家来找我帮忙,不怕下地狱,一心要发财,我能不帮忙吗?你觉得人家说得有没有道理?我觉得有。
从官员找王林的具体事实来考虑,官员肯定比王林拿的钱多。他们是先贪了钱良心不安,然后再去找王林。官员能把贪来的钱绝大部分交给王林吗?怎么可能?官员捞的钱肯定比王林拿的多。这么来看官员就是主谋!钱大多都是你官员拿了,地狱你不想下?你这不是耍无赖是什么?你想跟神佛耍无赖?门都没有。
去找王林的也不只是有腐败分子,还有什么影视明星,什么商业巨头。找王林干什么?保佑我发财,保佑我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占有稳定的优势。王林能做到吗?当然能,因为王林背后是神佛组成的黑社会势力。这些人请王林做这些事情,肯定给了王林一些钱,最后换来了更多的钱。这些人这个买卖看起来是赚了,对吧。我却说他们没有赚,因为他们破坏了人间的理(邪教的必然目的),所以他们必下地狱。他们说,在人间赚钱可以不靠良心,可以不靠钻研业务和技术,也不靠勤劳和智慧。只需要和恰当的神佛代理人搞好关系,然后在他的功德箱里放足够多的钱,然后就可以坐着数钞票了。
但是王林竟然死了,你能想到吗?能决定别人命运和发财的人,自己竟然暴死了?王林的手段应该是万试万灵的,现在却不灵了?这其实也不奇怪,神界也在反腐败,那些神佛自身难保,如果不把王林尽快弄死,他就会说出很多神界的秘密和丑闻,他必须死,因为他知道的太多了。王林如果不下地狱,神佛就会很快下地狱。所以王林就被过去支持他的神佛迅速地弄死了,而且很可能弄到地狱里了,因为只有在那里,那些神佛才能对王林进行绝对的控制。那些找王林办事的腐败官员和明星,他们知道实际上是反腐败救了他们,让他们免于下地狱的结局吗?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破坏人世间的理(传播邪教),最卖力气的有几类人。一类是腐败的司法执法人员,另一类是各种行为不当的明星,还有一类是各种邪教文化创作者,还有其他的,不一一列举了。
南京彭宇案,法院的判决书,一下就摧毁了中国人乐于助人的信心。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按照“逻辑”判处彭宇4万余元的赔偿,法院法官王浩在判决书上写“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的判决,被称作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引发舆论风暴。
各类明星在电视电影中坦胸露乳,不是情侣公然接吻(有的是被逼的,逼她的人承担后果),以此引起社会反响,引领时尚,对社会风气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还有各种邪教文化的创作者,比如小说《坏蛋是怎样炼成的(又名谢文东)》的作者等等,给社会灌输了一种恶人无恶报的邪教理念。
破坏了人间的理,有什么后果?破坏了人间的理,人类的行为标准也就被破坏了,后果是有很多人会无意中犯罪,有很多人死后会受惩罚。破坏了人间的理的人(传播邪教的人),死后会下地狱,因为那些犯罪的人都是他们教唆的,这种破坏当然需要有人付出下地狱的代价。不过讲邪教破坏人间的理的人多了去了,现在是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总不能都下地狱吧?地狱怎么能装得下?那谁去下地狱?那些不走正道,宣扬邪教,却挣了很多钱(或者换来极高的名誉)的人去下地狱。理论上也说得通啊,上帝那里也交代得过去啊。因为是他们缺德丧良心,为了挣钱宣扬邪教,在宣扬邪教挣钱的过程中遇到了人间正义力量的围追堵截。他们怕受到人间正义力量的追究,内心不安才找到王林,让王林给他们提供保护,让他们恶行无恶报,终于他们奸计得逞,发家致富,人间正义力量败退。他们靠王林的保护逃脱了人间正义力量的追究,同时让他们更加坚信王林法力无边,于是心甘情愿给了王林很多钱;王林有了有钱人的支持变得社会影响力倍增,于是很多人向王林学习变成了王林集团。王林集团不断壮大,导致了邪师说法如恒河沙的局面。邪师说法如恒河沙的局面,促成了大面积的人类信仰崩塌,大面积的人选择作恶来挣钱。法不责众,国家制定法律的时候,不得不向恶人集团屈服,规定恶人的恶行是历史形成的,是可以理解的,是合法的(比如现在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了,可以不回答查案人的问话而不受惩罚)。
有人可能要问了,那你不是说山东那个放高利贷被刺死的案件中,相关的法官、公安很多人要下地狱吗?如果是领导指使的,领导就要下。你怎么知道人家发了大财?人家如果没发财,不就不用下地狱了?没发财?没发财,一个有正当防卫因素的案件,法官敢判无期徒刑?这个法官收的钱,我估计两辈子花不完了,所以才会不顾一切跳出来,冒着打碎自己饭碗的风险,出这种缺德判决书,这是摆明了要给高利贷黑社会立威啊。这法官下地狱没跑。那还有公安呢?公安是个女的,去了没管,转一圈走了。嗯,这个倒有点说道。女的一般不会在暴力冲突中打头阵,而且女的一般比较听话,领导喜欢。所以在黑社会放贷,受害人报警的情况下,警方派出一个女警察带着两个辅警,这就很有意思。女警察没有管事,一方面自己可能不想管,另一个可能领导打招呼了,不让她管。如果自己不想管,不敢管,那不会下地狱。但是派出女警的警官可能是有意的,那就还是收钱了的缘故,收钱收了不少,要么是领导打了招呼。警官收钱收够了,下不下地狱?如果领导打招呼了,那领导下地狱。这领导如果不是钱收够了,能把放高利贷的这帮惹事精当成自己的朋友吗?
很多人可能又有问题了,人家警方不是说这是民事纠纷吗?警方不能插手,这是法律规定。法律规定?那我给你讲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律有两种罪名可以制止这种情况下的暴力讨债,一种罪名叫非法侵入住宅罪,另一种叫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因为这一条有可能用在司法工作人员身上,所以,很少见到这样的判例。原因无他,公安、检察院、法院都不愿意用。
非法拘禁的案例就很多了。贴身要账,死缠烂打,超过一定时间,或者有殴打侮辱的情节就构成非法拘禁,请看下面这个案例。这是2020年的最新案例。
石家庄一男子雇人24小时“贴身讨债”,构成非法拘禁被判刑
河北法治新闻
19小时前 · 河北青年报新媒体账号
大家都知道,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24小时雇人“贴身讨债” ,这就不对了。这不,石家庄一男子雇人“贴身要债”,最终被法律制裁。
顾某和明某是朋友关系,2011年,顾某的朋友赵某和李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遂向顾某借钱,顾某没钱,但看到好朋友有难想帮助一把,就找到了明某。明某因与赵某、李某不认识,顾某作为担保人,称两人不还钱的话顾某自己还,因此明某分别借给赵某20万,李某33万元。直至2014年,赵某还钱10万元,李某一分未还,明某虽多次催要,均没有结果。2014年至2018年期间,赵某、李某均联系不上,明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见面约谈等方式向找作为担保人的顾某提出还钱,顾某都以没钱及向赵某、李某索要为由拒绝还钱。看到明某多次要钱无果,明某的儿子南某开始了对顾某的 “贴身要债”。
2019年8月至9月期间,南某先后分3次,共计20多天,雇杨某、钱某等人对顾某采取24小时贴身跟随,确保在其视线范围之内。杨某、钱某等人先后在顾某住所、酒店、出租房内贴身跟随顾某20余日,同顾某同吃同住,白天贴身跟随,晚上睡觉时同顾某同住酒店,或者在楼道内打地铺。期间,南某定期给杨某、钱某打电话,确保顾某所在,并催促其还钱。无奈之下,顾某选择了报警。
长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南某因索要债务指使杨某、钱某长时间跟随被害人,与被害人同吃同住的行为在客观上剥夺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南某、杨某、钱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南某、杨某、钱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长安法官提醒大家,借钱不还有失诚信,但讨债应走正当法律程序,切莫自作聪明,使用“软暴力”,认为只要不打人,不伤人,就能够逃避法律制裁,最后结果是自己要债不成反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落得个得不偿失。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王郭君 通讯员是郭世杰
编辑:孙晓华 责编:李媛 监制:李默涵
有人说,这是法律的新规定,以前不是这样规定的。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这不是新规定,我2001年律师实习的时候,就知道这是非法拘禁罪。法律从来没有变更过这个罪名的适用方法,变更的只是公安的认识。有人说,他们没有超过24小时,不构成犯罪。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有多个,不是只有超过24小时一个标准。限制人身自由的同时,有殴打侮辱的行为,同样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7.13法释〔2000〕19号)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人说这个检察院的立案标准,是规定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立案标准,不是普通老百姓的立案标准。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拘禁,普通老百姓不一定构成。呵呵,狡辩谁都会,我一定要戳破所有狡辩人所戴的面具。首先,从重处罚,不是立案标准的变化,是量刑标准的变化。立案标准没有变,如果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犯罪,同时犯罪嫌疑人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才从重处罚。我们现在在网上,查不到2000年普通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不是意味着普通人在2000年会比国家工作人员有更大的自由度?可以非法拘禁别人更长的时间,或者同时拳打脚踢他人而不构成犯罪?那是做梦。之所以查不到2000年左右,普通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标准,是因为我国的地方省委和地方政府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不规定统一的标准,意味着中央对地方的赋权,这是为了更方便地抓人判刑,而不是为了更方便地约束公检法追究犯罪的尺度。一旦地方认为高利贷促进经济发展,就会不自觉地放松对高利贷暴力讨债的管控措施。一旦地方认为高利贷和暴力讨债会威胁自己的安全,就会露头就打,不获全胜绝不收兵。之所以会出现于欢刺死高利贷的案件,与山东地方考虑高利贷对经济的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这个认识很模糊有关系,但这不是决定性的影响因素。决定性的因素是上面没有明确的态度,下面的公安层级受到了重金贿赂,再加上一些贪了钱的所谓法律专家胡解释法律忽悠。在这种情况下,才造成公安部门对高利贷暴力讨债有意的放松管控。才引发于欢案件。
以前的公安可以介入任何案件,所以发生过很多律师带领公安去找债务人要账的事情,我原来的一个律所主任就是这样发家的。后来国家看到这种情况愈演愈烈,于是出台了公安不许介入民事纠纷的规定。于是公安局来了个大转弯,凡是有涉嫌民事纠纷的一律不管,连初查都省略了。就导致了,很多放高利贷的跑到受害人家里要债,受害人吃不了饭,睡不好觉,最后跳楼自杀的案例。这是为什么?因为法律规定?还不是因为钱!这叫走极端搞破坏,走极端是破坏真理的隐蔽方式。公安部门能大面积出现这种现象,说明在有的公安部门领导背后有能够预测未来的高人在指点(比如那个出了一本《平安经》的公安厅领导干部)。人家的这种走极端搞破坏玩法,天下无敌。毛泽东主席在文革前,说党内有走资派,下面的人说,党内没有走资派。后来毛泽东坚持说党内有走资派,有些领导人脑子里都是钱,说话满嘴都是钱,不是走资派是什么?下面的人一看糊弄不过去,马上改口了,说您说得对,走资派在党内大面积存在。把毛泽东气得够呛,一会说没有走资派,一会说到处都是走资派,你们走极端搞破坏,以为毛泽东看不出来?毛泽东如果不发动文化大革命,好好收拾收拾你们这些自以为能预测未来的妖精,你们就不知道什么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然他也没想搞那么大,后来文革愈演愈烈,那是天上的神佛黑社会助推的结果。
当今的社会,邪师说法可太多了。各个领域到处都是邪师,说的话貌似有理,仔细品味就会品出人渣的味道。当然关于邪教和邪师,佛家和道家的定义是不同的。佛家的邪教和邪师定义比较固定、明确,首先是万恶淫为首,佛家认为淫就是淫乱,就是性行为混乱。所以,男女不可以离婚,劝妇女改嫁是大罪。因为这就是宣扬淫乱邪教,宣扬这种理论的就是邪师。还有就是利用神佛弟子的能力,曲解神佛的教义,达到自己的目的,也是传播邪教。还有就是干扰大众的科学认知,用各种伪真理破坏人世间的科学真理。因为科学(包括文学艺术、经济、法律和战争)是真理在人间特定领域的显现。当大众遵从科学真理的时候,科学就是正教,教导人类遵从真理的指引而向善。当伪真理充斥科学领域的时候,科学就是邪教,引导人类无恶不作,这就是邪教,传播伪真理的就是邪师。
特别要说明的是,高利贷邪教不论在西方和东方的社会中,都是不可容忍的邪教。古代的西方社会和东方社会对高利贷都有相应的惩罚。只不过西方文化是受耶稣传道讲爱的影响,对犯罪分子也讲爱。所以无论是人间还是神界都不能对活着的高利贷罪犯实施太严厉的惩罚,希望他们能悔改。但是我看悔改的很少,下地狱的很多。中国是道家的文化底色,虽然执行的是佛家的下地狱的标准,但是出于道家的本能,对高利贷邪教犯罪是异常狠辣的。不论是官府还是神界,出手都直指高利贷邪教徒的身家性命。也正因为如此,中国人死后不容易下地狱。中国虽然贫穷,却人口繁盛,就是因为在中国,在东方,人不容易下地狱,所以众生都愿意转生过来。西方社会很舒适,但是众生都不愿意转生过去,因为在西方社会,人很容易死后下地狱。在人间表现出来就是不鼓励生育,整个西方社会对穷困的父母生孩子大加讽刺,认为他们生而不养是放荡的行为。近代以来,西方的高利贷犯罪分子屡屡兴风作浪,在全世界发动各种各样的战争,从中取利,一方面是因为神界有神佛黑社会势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西方社会的神耶稣等等,已经放弃了西方社会的人。西方神界认为他们已经无可救药了,大多数西方人死后下地狱的结局无法避免,只能听之任之。
高利贷可以破坏人心中的善良,这是必然的。当没有高利贷的时候,富人看到贫苦的人,会想办法花钱解决穷人的困难。穷人富裕了以后,也自然会归还本金,并支付一定的感谢费。富人又得钱又得感情,自然愿意做好事。但是有了高利贷就不一样了。富人会想,我帮助了他,他将来是会归还本金,并加一些感谢费,但是能和我放高利贷获得的利益相比吗?那是绝无可能的。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呢?感谢能值几个钱?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淡漠,与这种放贷取息的生活方式有很大的关系。过去说,夫妻父子之间是讲感情的,不讲钱。所以有很多父母妻子心甘情愿供养才子读书,希望自己的丈夫儿子能考取功名,封妻荫子,光耀家族。现在不是了,夫妻父子之间也要讲钱。你为这个家花了多少钱,我为这个家花了多少钱,谁花的钱多,谁就在家里有地位,有面子,说了算。谁花的钱少,谁就应该少说话多干活,多看别人的脸色。如果你不想看家里有钱人的脸色,那就对你进行经济封锁,让你吃不好睡不好。人家的思想基础是什么?人家会想,我的钱本来可以放在银行里生利息的,我没有这样做,我给你花了,损失了多少预期收益?如果我拿这些钱去放贷,没准过几年就成了亿万富翁、亿万富姐,我放弃了当亿万富翁富姐的机会给你吃喝,你知道我损失有多大吗?你却不感谢我,对我不冷不热的,活该你没钱。有的夫妻要把每天吃饭的钱,买回来的东西算得清清楚楚,这是我的你不能动,这是你的我也不动。你不能提离婚,提离婚是很不道德的,提花了多少钱这是很有道德,很有面子的事情。很多女人喜欢搞这套东西。父母也在算账,我养儿子花了多少钱,供儿子读书花多少钱,我的钱省下来能生多少利息,所以儿子工作后应该每月给我多少钱让我回本。有的父母嘴上不讲,憋在心里,但是算来算去,总觉得自己养儿子吃了大亏,看见儿子就火冒三丈,你让老子赔钱赔太多了,早知道这样不如用养儿子的钱去放贷,那样的话早发了。夫妻父子之间的应构建的共产主义已经完全被破坏。社会到了这种程度,与这种高利贷邪教有直接的关系。这就是为什么东西方的神界,对高利贷邪教都深恶痛绝的原因。高利贷邪教发财是必然的,死后下地狱也是必然的。
关于佛家下地狱的道理,目前我能了解的就是这些了。
道家的邪教和邪师的定义是不确定的。道家认为万恶淫为首,这里的淫是过分的意思。而性行为是人的本性,不可以被强迫断绝。所以,离婚、再婚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是犯罪,更不是邪教。我们认为任何真理都有适用范围,任何真理都有适用条件。超出适用范围,超越适用条件,强说任何理论是真理(经典说辞就是:不管怎么样,XXXXX肯定是对的),或者强说什么不是真理(经典说辞就是:不管怎么样,XXXXX肯定是不对的),都是扭曲真理的邪教。用这个标准来看,现代社会,邪教真是遍地都是。
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笑,堂而皇之在电视上出现了。杀自己女儿嫁祸皇后的武则天的故事在电视里一遍一遍重播,让无数梦想坐上女皇宝座的女人热血沸腾。教育机构为了挣钱,堂而皇之地宣扬再穷不能穷教育,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好象进了他们的教育机构就能找到一份能发出足额工资的工作一样。法官大大方方把邪教写在判决书上,知道即使别人不服也没有任何办法(比如以前的正当防卫变成了正当逃跑的判决书)。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嫁给有钱人,奉行穷养儿子富养女的邪教。因为女儿如果不爱钱,就会跟穷小子结婚,结婚后父母就不能从这个穷家拿到任何好处,反而要往这个穷家里不停地搭钱。儿子富养了,儿子就会有能力独立,不再听从父母的邪教教唆。这是父母难以接受的。让儿子一辈子没钱,永远生活在祈求父母帮助的状态下,他就永远离不开他的父母,只能在父母的阴影下,当一辈子的懦夫,靠算计父母的财产过日子,这样多好?有什么活就让儿子干,他不干,他的家人就活不下去。女儿负责挣钱,儿子负责干活,父母负责用邪教教育儿子一家人,并且给儿子一部分钱让儿子的家庭可以活下去,这样多么和谐?如果儿子变成了皇帝,天下都是儿子打下来的,父母能对儿子发号施令吗?能强迫儿子接受“父叫子亡不得不亡”的邪教吗?在家里,父亲还有说话的权利吗?这样不好,这是对父母利益的侵犯。这几千年总结出来的人生经验,谁敢不遵从?
现在在社会上生存,谁不讲邪教能有尊严地活下去?没有人。所以,讲邪教在现代社会,是生存的必备条件,不是下地狱的充分条件。下地狱的充分条件是,既要讲邪教(佛家认定的邪教),还要通过讲邪教大发横财(我说的是完全受自己控制,不受外界控制的财产,不是别人给你的投资),或者通过讲邪教获得极高的社会美誉度(比如那个靠讲“君叫臣死不得不死”的邪教获得美誉的方孝孺),甚至依靠这样的社会美誉度掌握了绝对的权力(比如那个靠“君叫臣死不得不死”的邪教滥杀无辜的朱元璋)。在现代社会,最好是发财之后,自己跑到各种正式场合,比如电视上、政府机构里、司法审判庭上、联合国正式会议上,大放厥词著书立说(包括写判决书),动摇别人对正义和真理的信心。这样的人,才是下地狱的好材料。
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王林集团的势力造成了恶行挣钱能在法律中得到庇护,善行就难以挣钱了。因为作恶容易成本低,行善很难成本高;所以,在当今的社会,行善是必然会贫穷的,这是市场竞争必然导致的后果。作恶的人多了,而且有钱有势,在人间行善走正道就是不可能生存的,因为大多数的有钱有势的恶人不允许,他们会费尽心机找那些行善的人的碴,让他最后倾家荡产。善人为了自保,只能是小打小闹,小富即安,因为知道自己挣了钱,也必然被恶人夺走。还不如啥也不干,等待天命。还有的人要被迫自黑,比如那些西方政治精英,为了活下去,公然宣扬对自己不利的理论,说政府不创造任何价值。还有中国历史上大多数的好人,为了活下去,必须要干几件坏事自黑一下,否则身家性命难保。这种例子比比皆是,最典型的就是萧何。
所以,在中国,老百姓最喜欢的活动就是跳广场舞和打麻将、喝酒,谁也不愿意做好事。他们知道,善事越做越错,越做越死得快。王林集团与有钱人紧密配合,成功导致了在人间行善挣钱变成了一种撞大运的赢面极小的赌博;还导致了人类道德标准的大滑坡。那些没有行善、走正道,却挣了巨额钱财的人,你们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指望神佛或者王林出来为你说句话解脱你?你想啥呢?你不下地狱,他们就要下,你觉得他们会替你下地狱吗?你们拿到那些巨量的钱款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这些巨量的钱款就是你们通往地狱的门票??
这种交易,你要说它完全不公平,也不是。王林都是他们自己找的,发财也是他们自己求的。王林不下地狱,那下地狱的只能是他们。至于那个写《坏蛋是怎样炼成的(又名谢文东)》的作者,即使没有去找王林这样的人,那些灵感也是自己求来的。这些灵感也是天上的流氓神佛给他的,否则不可能畅销。
绝对不公平说不上,绝对公平也说不上。很多人会辩解,我是没有办法啊,我不这样做,我没有活路啊。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是这个世界上下地狱的问题,以前是佛家说了算的,你说佛家不公平,跟我们道家没有关系。佛家的下地狱不是最终结果,因为佛家的神还是要想办法让你出地狱的。地狱要下,罪恶要受罚,罚够了,你还可以出去。
以后是道家说了算,我们接手有一个过程。所以,我要来解释这些变化,阐述这些规则。我是好意,希望你们不要自投罗网。如果你确实不想下地狱的话,请遵循我阐明的道家的不下地狱的规则。我虽然是一个蹩脚的推销员,我却是一个公正的传道者。我一定会让你知道下地狱的规则,除非你堵住你的耳朵不听,塞住你的眼睛不看。如果是你故意如此,就当我啥也没说就可以了。你可以继续按照佛教1000年左右的指示,做你该做的事情,做佛教堂而皇之教你的捐钱求福的游戏,游戏这个人生和人世。
将来,你下了地狱能不能出来,就要看你在这个人世中,没有被惩罚的时候,心里还有没有一丝善念,觉得自己所犯的罪行,实在是愧对造物主对你的恩赐。如果一丝一毫都没有,地狱你永远都出不来。
本文作者,史小明律师,电话18732167616。搜索电话可以找到博客和网站。微信公众号:minglv18732167616,欢迎关注。